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要求,按照《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江阴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江阴市2023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关于征缴2023年度江阴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告(1)(1).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