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发展按比例就业,鼓励用人单位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提高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无锡市发展残疾人专项服务扶持办法〉和〈无锡市残疾人保障和救助办法〉的通知》(澄政办发〔2020〕47号)相关规定,对按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按比例补贴及超比例奖励;另根据无锡市残联、市财政《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惠残措施的通知》(锡残〔2020〕26号)“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标准提高50%”相关通知精神,通过对申请的单位进行审核,现对符合享受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及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问题,请拨打联系电话:880611020。
2020年江阴市拟享受按比例安排残疾人达比例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用人单位名单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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